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劉洋)丹東的小王(化名)通過微信與鳳城的李某成為男女朋友,但是不到一周的時間,李某就以各種理由向小王借錢。
  此事被小王的母親張女士發現後,母子倆在熱心的哥幫助下,一同將李某送進了派出所。
  3月22日一大早,小王的手機鈴聲響個不停,看著小王坐立不安,他的母親張女士有些不放心,便追問發生了什麼事。小王告訴母親他在微信上認識了一個叫李某的女孩,兩人非常談得來,並稱李某有房子有車,很可能成為結婚對象。
  兒子說,他是3月17日與李某認識,18日見面時李某提出她要去外地旅游,需要一些現金,小王也沒多想就拿出幾百元錢,後來又以其他理由,從他手裡共“借”走現金2000多元。
  張女士說:“我兒子剛參加工作,手頭也沒有多少錢,後來李某又以‘先把你的手機給我,等我有錢再給你買新的’為由,將兒子的手機賣了近千元。而這次李某又稱,她遇到了難處,想借5000元錢。”
  為了穩住對方,張女士讓兒子以直接送錢為名,約好見面地點,並急忙攔下一輛出租車直奔鳳城。路上,的哥提醒張女士撥打報警電話。車下高速公路後,他們與警察匯合,然後一同趕往相約地點。在一個路口,小王認出了李某,警察隨即將其抓獲。
  經丹東市公安局七道派出所民警連夜調查,李某今年25歲,使用的姓名是假的,她曾有過一段婚史,是一個3歲孩子的母親。目前,李某因微信詐騙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。在民警的幫助下,被騙錢物已經歸還給小王。
  民警提醒:在網絡通信時代當遇到匯款等涉及錢財的情況時,一定要多加留意,多與親戚朋友溝通,不要擅自匯款。
  有線索歡迎上新浪微博@華商晨報_丹東劉洋 丹東新聞熱線:13841515921  (原標題:微信“女友”騙兒錢 母親報警抓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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